网站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双柏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57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zjj -/2023-1109012 公文目录:政协委员提案 发文日期:2023年11月09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张晓燕委员:

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双柏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消除虎乡大道安全隐患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隔离带所种植的乔木和灌木换成种植草坪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虎乡大道车流量较大,行人来往也很多,如果更换为草坪,行人践踏草坪横穿马路的现象会更加严重,存在更大的安全隐患,目前我局不建议更换为草坪,但是乔木密植的路段我们将进行修枝打叉,修剪遮挡视线树枝,以保障视线开阔,消除安全隐患。

二、关于清除隔离带,打造水体小桥流水景观的建议。我局绿化工作一直坚持规划先行,分类分步有序推进城市绿化美化的工作思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增加绿量、提升品质”为主线,围绕“绿美、宜居、特色、韧性”的要求,进行分步分批实施。目前,暂时没有做这方面的规划,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结合县城总体规划充分论证统筹考虑。

三、关于将公安局路口和双柏县高级职业中学路口的位置连通,建成十字路口的建议。根据您的建议,我局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认为将公安局路口和双柏县高级职业中学路口连通不妥。虎乡大道是连接楚雄至县城的主干路,设置的绿化带和开口都是在规定范围内,且充分考虑到了周边的交通环境以及安全因素。如果进行连通,将失去设置隔离绿化带的意义,造成二次交通堵塞,产生重大安全隐患。因此,目前暂不能进行连通。

四、关于更换虎乡大道路灯的建议。虎乡大道至文昌路于2013年修建,属于县城主干道,道路长1220米、宽40米、道路面积48800平方米。路灯按照平均30米1杆间距进行安装,1杆双盏,其中车行道灯高10米、人行道灯高8米,路灯地下电缆型号YJV4×25+1×16,路灯照明灯具采用250瓦高压钠灯,符合《路灯照明设计标准》。但在后期管理维修过程中采用了60-80瓦的LED路灯照明灯具,加之对不亮路灯维修复亮工作跟不上导致多数路灯不亮,致使虎乡大道整条路灯照度值和亮度值低,给群众夜间出行带来不便。

根据《路灯照明设计标准》和您的建议,结合我县目前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目前暂不对整条道路路灯进行更换,我局已函告路灯管理维修方,对路灯管理加强监督考核,对不亮路灯及时修复,特别对虎乡大道加强巡查并及时修复,在修复过程中逐步加大路灯瓦数,全面提高整条路的亮灯率、照度值和亮度值。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关心支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




下载